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部制定了《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2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财政部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避免出现因理解偏差、操作失误等发生的错误支付行为;禁止出现违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违规支付行为。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217号)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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