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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获国家文物局表彰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文,对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作为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此次普查是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开展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从2012年至2016年共历时五年。在此过程中,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表现突出,按时、高效完成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现有古籍36147册,涵盖了汉文、察合台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藏文等9种文字。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高度重视古籍文献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大了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力度,并从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给与了支持。在硬件设施方面专门建立了独立的古籍书库,进行专门管理。在加强人员培训方面,除了派专人前往北京、天津等国内著名的图书馆进行学习、调研管理经验外,中心古籍普查工作人员陆续参加了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古籍普查培训班,同时聘请专家来中心进行专业指导。此外,为了加强古籍管理,更好地开展服务,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古籍文献管理与服务制度,包括:古籍文献管理制度、特种文献库安全管理细则、特种文献库安全防火防盗责任制等。 

  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对古籍的高度重视和有效保护也取得了良好成效,四部汉文古籍和两部民文古籍分别入选第二批和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民族古籍《清康熙十二年刻本回鹘式蒙古文〈五守护神大乘经〉》成功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并参加了2013年在国家图书馆总馆举办的“古籍普查重要发现暨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特展”。 

  在获得表彰之后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表示,古籍作为记录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文化遗产宝库中的瑰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挖掘收藏古籍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强对外宣传并开展古籍文献服务工作,将古籍保护工作的成果服务于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使中华民族珍贵的古籍典藏薪火相传。院领导也做出指示,感谢新疆生地所文献中心在文物普查和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望全院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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