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尔畏副院长在知识产权培训班结业暨知识产权专员颁证仪式上做重要讲话
    2010年12月10日 16:37:00  来源:    字体大小[]

    “知识产权专员和管理骨干是我们非常宝贵的火种,这些星星之火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形成中科院知识产权工作的燎原之势!”这是施尔畏副院长在刚刚结束的“中科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专员高级研讨培训班结业暨知识产权专员颁证仪式”上提出的。

    12月8日在北京,自2008年开始3年以来通过院知识产权专员执业资格考试的专员代表第一次集体亮相,接受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巡视员吴宁燕颁发专员证书。

    仪式由邓麦村秘书长主持,中科院计划财务局局长孔力、副局长曹凝、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兼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主任穆荣平向培训班全体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穆荣平所长和曹凝副局长分别做了培训班和我院知识产权专员工作的总结。吴宁燕巡视员在讲话中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共同我国知识产权工作。

    施尔畏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站在战略的高度回顾了中国革命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他指出,从毛泽东于上杭古田写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到邓小平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中国革命和改革开放都有着共同的方法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现在全院经过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培训的学员有2600多人次,已拥有知识产权专员77人,当全院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3万人次,专员队伍壮大到上千人时,我院知识产权工作必将发生质的变化。

    施院长明确指出中科院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市场第一原则,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在大的市场环境下谋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二是实践第一原则,鼓励大家到市场中、实践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从实践中升华出理论。三是社会责任第一原则,中科院作为国立科研院所,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更要考虑及早把知识创造的成果回馈社会。同时,施院长要求全院上下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氛围,从院机关相关管理部门到研究所,共同保护好这批“火种”,为知识产权人才的成长和工作开展共同创造有利条件。

    参加仪式的知识产权专员和管理骨干们被施院长富有哲理、充满激情的讲话所感染,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我院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真正担负起中科院知识产权工作的重任,为我院创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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